他引用了汾州成功推广“改犁”的例子,以及江南因执行不力而出现的种种怪象,委婉地指出,成功的推广不仅需要衙门,更需要懂得技术原理、能够因地制宜、并不断反馈改进的“活的”机制。
“故臣斗胆建言,”叶明抛出深思熟虑的方案,“新设之‘将作监’,可主要负责已成定式、可大规模量产之器物监督、质量把控与调拨分发。”
“而所有新器之研发、标准之制定与更新、以及复杂技术之指导培训,仍应由格物院负责。格物院与将作监,当为相辅相成之关系,而非隶属。格物院为源,负责‘生水’;将作监为渠,负责‘引水’。如此,活水方能源源不断,滋养四方。”
他还提出,格物院的“技艺传习所”模式,可作为将作监培养基层技术官吏的补充,甚至可为将作监输送合格人才。
叶明的方案,清晰地划分了“研发创新”与“推广执行”的界限,守住了格物院最核心的职能,又给予了将作监应有的地位和空间,显得既有格局,又贴合实际。
李君泽立刻表示支持:“父皇,儿臣以为叶侍郎所言甚是!研发与推广,犹如车之两轮,鸟之双翼,缺一不可。若混为一谈,恐相互掣肘。”
皇帝高踞御座,听着双方的陈述,目光深邃。
他设立将作监,确有制衡与纳入体制的考量,但也深知格物院的独特价值在于其不竭的创新活力。
叶明的方案,既维护了朝廷体面,又保全了创新的火种,可谓老成谋国。
最终,皇帝拍板,基本采纳了叶明的建议。
新设的“将作监”主要负责标准化器物的量产监督与调配,而研发、标准制定与复杂技术指导,仍由格物院独立负责,两者地位平行,需紧密协作。皇帝甚至特意强调,格物院卿有权对将作监推广之器物的质量进行抽检,并提出改进要求。